本网讯 近日,邯郸市场监管局在食品不定期抽检中发现大名县大名府香油为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大名县市场监管局对其核查处置情况予以公告。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本级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要求,大名县市场监管局现将2021年邯郸市本级食品抽检中涉及我县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予以公告。
大名县大名府香油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磨香油酸价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小磨芝麻油,规格型号:150毫升/瓶,生产日期:2021-09-01,被抽样单位名称:门源县浩门好家乡生鲜超市标称生产企业:大名县大名府香油调味品有限公司,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酸价。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大名县大名府香油调味品有限公司该批次小磨香油共生产203瓶,共计27公斤。已全部销售大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公司整改,对其销售的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85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大市监处罚2021]1685号。
特此公告。
大名县市场2022年2月22日

(责编:王鸿)